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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作家相片Dr. Lan

尊重生命與專業 – 不要濫用「為動物好」為藉口,來取得自身的利益

這兩天在台灣,獸醫師與藥師們在爭吵用藥的問題,這個問題關係到所有的寵物與家長們,應該更被重視及看得更遠。台灣藥師公會認為寵物使用人藥,不應由獸醫師調劑,應開處方籤,交由藥師管理和調劑,加上藥事法又強行規定獸醫師不可購買人藥,台灣原本就少到不行的動物用藥,再加上這樣無理的限制,未來與寵物有關的,不管是資源受限的收容所還是動物醫院都將面臨無藥可用的狀況,無疑是罔顧動物的醫療及用藥權利,最後受害的總是無辜的動物。


Lan 在澳洲

Lan在這裡分享一下澳洲的狀況:

第一、獸醫師如判斷需要,有購買、使用人藥與調劑的權力。 第二、獸醫師有開立處方籤的權力。 第三、如何將人藥使用在動物身上,這是獸醫師的專業。 第四、如果獸醫師認為有需要,藥師理應與獸醫師合作,依據獸醫師指示,提供最適合個體動物的治療。


在澳洲,即便動物用藥充足且完備,藥師仍是獸醫的一大助手,可以在特別的狀況下,依據動物的需要,依照獸醫師的指示,製作出適合個體動物的藥物形式與劑量。例如,將藥物製作成鮪魚口味的液體給貓咪使用。如果台灣的藥師,希望對動物這一個領域有所發展與貢獻,這會是他們可以開發與努力的部份。


獸醫學囊括的動物種類繁多,知識也日新月異,很多藥物的使用,尤其是最新的研究,都是標籤外使用,因此,使用人藥在動物身上,這是獸醫師的專業。安全與謹慎使用藥物,包括抗生素的謹慎使用,這些也都是獸醫師的專業。藥師提出抗生素的謹慎使用與預防細菌抗藥性的產生,這是很重要的觀念,也是屬於獸醫師專業的一部分。


以我個人的觀點,藥師公會所提出的要求與顧慮,其實是不尊重專業及缺乏遠見的,獸醫師在臨床業務上,本來就能使用並為動物調劑人藥,更擁有可以依需求為動物開立處方籤之權利。台灣有些法規陳舊,今天希望是透過正確的方式,借鏡澳洲、美國等,以動物權益為出發點做考量來做修改,而不是打著「為動物好」,來取得自身利益,最後傷害的永遠是需要用藥的這些動物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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